凉菜间的面积

凉菜间的面积要求如下:

500平方米以下:

冷菜和水果制作可设置在同一间,但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区域。

500-2000平方米:

冷菜和水果制作宜分间设置。

2000平方米以上:

冷菜和水果制作必须分间设置。

专间面积:

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最小不得少于5平方米。

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

凉菜间面积应为不小于10平方米。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凉菜间的面积应大于等于5平方米。

对于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凉菜间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因此,凉菜间的面积至少应为5平方米,对于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则应不小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