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菜间的面积
凉菜间的面积要求如下:
500平方米以下:
冷菜和水果制作可设置在同一间,但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区域。
500-2000平方米:
冷菜和水果制作宜分间设置。
2000平方米以上:
冷菜和水果制作必须分间设置。
专间面积:
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最小不得少于5平方米。
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
凉菜间面积应为不小于10平方米。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凉菜间的面积应大于等于5平方米。
对于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凉菜间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因此,凉菜间的面积至少应为5平方米,对于第二类餐饮服务单位,则应不小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