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因业绩不达标的劳动合同,员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业绩,常常会对员工提出更高的业绩要求。然而,并非所有员工都能达到这些要求,当员工因业绩不达标而面临劳动合同解除时,他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员工权益保障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员工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因业绩不达标的劳动合同前,应依法履行以下程序:
(1)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
(2)在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1)保障员工的知情权。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将解除原因、补偿标准等事项告知员工,确保员工充分了解自身权益。
(2)保障员工的表达权。用人单位应尊重员工的意见,允许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表达诉求,并在协商过程中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
(3)保障员工的生活保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如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经济补偿等。
-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1)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企业应倡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鼓励员工追求卓越,但也要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2)完善激励机制。企业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3)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员工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三、员工权益保障的实践案例
某企业因业绩不达标,决定与一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企业进行了以下措施:
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在员工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并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与员工保持良好关系,鼓励员工在其他领域发挥才能。
通过以上措施,该企业成功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自身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之,在解除因业绩不达标的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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