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劳务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绩效劳务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劳务合同已经成为企业与员工之间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其中,绩效劳务合同作为一种以员工绩效为考核依据的合同,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然而,在绩效劳务合同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也成为企业和员工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详细解析绩效劳务合同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法定解除条件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协商解除条件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
-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三、终止条件
-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均未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者退休、死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情形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总之,在绩效劳务合同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法定解除条件、协商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企业和员工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和掌握这些条件,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企业和员工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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