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录取标准

一、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人员。

  2. 在职人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 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设置有多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请参照招生简章。

  2. 研究方向:各专业下设多个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请参照招生简章。

三、招生名额

  1. 招生名额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2. 招生名额按照专业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请参照招生简章。

四、招生时间

  1. 报名时间:请关注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报名时间。

  2. 考试时间:请关注学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时间。

五、报名及考试方式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流程请参照招生简章。

  2.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及形式请参照招生简章。

六、录取标准

  1. 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

  2.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格。

  3. 综合成绩:综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标准

一、初试成绩

  1. 初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 复试成绩合格,具体分数线请参照招生简章。

三、综合成绩

  1.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请参照招生简章。

  2. 综合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录取标准。

四、其他录取条件

  1.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 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

五、录取流程

  1. 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3.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时,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 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

  3. 申请人须按时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申请。

  4. 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取消考试成绩。

  5. 录取后,申请人须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6.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简章及录取标准。

本简章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最新通知。

猜你喜欢:社科院双证在职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