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学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后,研究生毕业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要求

  1. 完成培养计划: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要求。具体培养计划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规定制定。

  2. 学分要求: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学分要求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具体规定而定。

  3. 学术成果要求: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取得其他学术成果。

  4. 论文答辩要求: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答辩。

  5. 外语水平要求: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规定制定。

二、研究生毕业流程

  1. 入学手续

(1)报到:录取后,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单位办理入学手续。

(2)注册:入学后,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1. 课程学习

(1)选课: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课程,并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2)考核:课程结束后,研究生需参加课程考核,包括考试、论文等形式。


  1. 实践环节

(1)实习: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积累实践经验。

(2)社会实践:研究生可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1. 学术成果

(1)论文发表: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术论文的撰写,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

(2)科研项目:研究生可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1. 论文答辩

(1)选题: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并报批。

(2)开题报告: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并经导师审核。

(3)论文撰写: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4)答辩: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学位。


  1. 毕业手续

(1)申请毕业: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论文答辩后,可向培养单位申请毕业。

(2)毕业审核:培养单位对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

(3)学位授予:研究生在完成毕业手续后,培养单位将学位证书寄送至研究生所在单位。

三、注意事项

  1. 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要求,否则将影响毕业。

  2. 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导师和培养单位沟通,争取合理解决。

  3. 研究生需关注培养单位发布的各类通知,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要求。

  4. 研究生在毕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导师、培养单位或相关部门咨询。

总之,在职法学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后,研究生需按照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术成果、论文答辩等要求完成学业。在毕业过程中,研究生需关注相关规定,确保顺利完成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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