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特举办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且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

  3. 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涵盖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1.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

  2.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

  3. 法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

  4.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

  5. 文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等。

  6. 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

  7. 管理学:企业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

  8. 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9. 农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等。

  10.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等。

三、招生名额及报名条件

  1. 招生名额:根据社科院实际情况,每年招生名额有所调整,具体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2. 报名条件:

(1)具备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的各项条件;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每年具体报名时间以社科院招生简章为准。

  2. 报名方式:

(1)登录社科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邮寄至社科院招生办公室。


  1. 材料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个人简历;

(5)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五、考试及录取

  1. 考试: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

(2)复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 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因素,由社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

六、学习及培养

  1.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授课、自学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3.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4. 毕业论文: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撰写并答辩毕业论文。

七、联系方式

社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敬请广大有意向的考生密切关注社科院官方网站及招生简章,按时完成报名手续。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成为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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