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特面向全社会开展在职博士招生工作。为使广大考生能够准确了解招生政策,现将社科院在职博士学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本科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在学术研究、实际工作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的人员。

  2. 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3)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1.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等;
  2.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等;
  3. 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
  4. 文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学等;
  5. 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
  6. 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
  7. 工学: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8. 管理学:管理学、公共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1)考生登录社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2)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明、学术成果等;
    (3)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5)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2.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
    (4)学术成果(如已发表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
    (5)个人陈述;
    (6)其他相关材料。

四、录取及培养

  1. 录取:根据考生申报材料、面试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培养方式:在职博士研究生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学员在学习期间,需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等环节。

  3. 毕业及学位:完成培养计划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可获得博士学位。

五、其他事项

  1. 学费: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请咨询招生办公室。

  2. 招生咨询:考生如有疑问,请拨打社科院研究生招生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总之,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旨在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积极申报,共同为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